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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2年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经开区科技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驱动作用,集中科技优势资源,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2012年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本批征集范围为农业科研攻关专项(含现代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及园区项目)、种子种苗科研攻关专项、社会发展科研攻关专项和医疗卫生及重点专科专病科研攻关专项。 
    二、支持对象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杭州市本级和各区、县(市)企、事业单位为第一承担单位进行申报。鼓励专利创造、转化、产业化及我市企、事业单位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合作,共同申报。本批征集项目的支持重点和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本批项目征集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http://www.hzst.gov.cn)进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
2、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将项目申请表(网上打印)、承诺书(网上下载)一式两份和各专项计划所要求提交的附件材料,经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和市各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直接报送。项目一旦受理后,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各项指标原则上不能更改,立项后合同中各项指标按照申报材料自动生成。
    3、各申报单位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4、同一申请单位的类同项目,本年度只能选择1个专项申报,否则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已获市财政经费资助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课题负责人正在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验收及列入省、市科技部门信用不良记录者,不能申报。对已承担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本次评审和立项的参考依据。
四、初审和推荐要求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和市有关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发展特色和工作重点,根据各个专项的具体申报要求,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初审通过后,完成网上审核(申报项目递交后,不再返还重报),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和市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制作本地区、部门申报项目清单,并做好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五、受理截止日期
1、种子种苗科研攻关专项和社会发展科研攻关专项。各企、事业单位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2年4月20日;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市各有关部门项目推荐报送截止日期: 2012年4月27日。
2、农业科研攻关专项(含现代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及园区项目)和医疗卫生及重点专科专病科研攻关专项。各企、事业单位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2年4月27日;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市各有关部门项目推荐报送截止日期:2012年5月7日。
根据“市阳光办”要求,凡超过项目申报和推荐报送截止日期的单位和地区(部门)将不予受理。
上一条: 关于征集2012年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开展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检查(验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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