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鹰计划”申报及扶持政策 |
什么是“雏鹰计划” ? (1)从2010年开始,用5年时间,在杭州市重点培育和扶持1000家科技型初创企业,形成技术水平领先、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业群,建立一个“雏鹰企业”培育库。 (2)“雏鹰计划”首次将区、县(市)纳入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中,对企业的选择也从高新技术产业扩展到文化创意产业、现代农业等多个领域。在“雏鹰计划”实施期间,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500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采用项目资助、投融资资助、奖励和其他政策支持等形式,对列入“雏鹰计划”的企业进行扶持,同时引入科技中介机构统一指导,协助增强融资能力,帮助开拓市场。 (3)通过实施“雏鹰计划”,杭州市目标培育50家以上年营业额超5000万的企业、5家创业板上市企业、15—20家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 申报条件: (1)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注册时间在2005年1月1日以后(生物医药企业可放宽2年)的杭州市企业; (2)企业产品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科技含量高,知识产权清晰,在技术创新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上特色明显;具备一定的技术与市场成熟性,生产及市场营销计划可行;市场开发潜力大,成长性好; (3)企业实收资本原则上不高于1000万元(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等特殊产业可适当放宽); (4)企业设有研发部门,拥有一支稳定的研发团队,企业研发投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以上,研发经费账目明晰;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 申报方式: (1)经我中心初步评估后,将出具申报方案,达成意向后签订委托合同; (2)由企业提供基本素材,由我中心负责网上申报及相关商业计划书等材料的整理和编辑; (3)书面报送。由我中心代为向相关科技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扶持政策: 申报“雏鹰计划”成功的企业可申报“种子资金”,最高可获得80万的扶持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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雏鹰计划评分标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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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科技创业种子资金资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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