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软件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
各市、县经信主管部门(不发宁波),省软件行业协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和《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的要求,现将2012年软件企业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1、2011年年审合格的软件企业(612家); 2、2010年3月31日-2010年12月3日新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编号为:浙R-2010-0001至浙R-2010-0185)。 二、申报办法 软件企业年审工作实行纸质申报与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法。企业在递交纸质材料之前须进行网上申报,由各市、县经信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审查,审查合格的企业于2012年4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省软件行业协会,逾期将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简装、不加封皮、一式一份。材料包括: 1、软件企业年审表(在网上申报系统上进行填写后直接打印); 2、2011年度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11年度财务专项审计报告(须是正本,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软件销售收入、自产软件销售收入及软件研发费明细注释); 5、软件产业统计报表。企业登录网站(http://wsbs.zjjxw.gov.cn/)进行网上申报;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用各自管理帐户登录,对本地区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查阅、审核。 三、有关事项 1、软件企业实行年审制度。未参加年审和年审不合格的软件企业,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2、年审合格的软件企业,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文公布,并在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上加盖年审合格印章,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3、软件收入界定按《浙江省软件企业认定中软件收入界定暂行办法》(浙信信〔2006〕27号)执行。 4、省软件行业协会要加强与各地主管部门沟通,做好软件企业年审审核工作。必要时会同当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对参加年审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对应当申报而未申报的企业,要逐一回访,查明原因,确认是否放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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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省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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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杭州名牌产品预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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