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基金支持重点 |
基金定位: 创新基金作为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资助手段,将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通过支持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培育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将重点支持产业化初期(种子期和初创期)、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风险较大、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并将为其进入产业化扩张和商业性资本的介入起到铺垫和引导的作用。因此,创新基金将以创新和产业化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上联“八六三”、“攻关”等国家指令性研究发展计划和科技人员的创新成果,下接“火炬”等高技术产业化指导性计划和商业性创业投资者,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同时,推动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新型投资机制。 支持重点: 各年度创新基金坚持市场导向、支持创新、鼓励创业、突出重点、规范管理、竞争择优的原则,重点支持方向如下: 支持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竞争力、市场前景好的研究开发项目,培育、形成一批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群及产业;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863”计划、攻关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成果的产业化项目及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 支持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以出口为导向的项目,特别是具有我国传统优势,加入WTO后能带来更多市场机遇的项目; 发挥创新基金雪中送炭的作用,加大对有一定基础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孵化器内企业的支持;加大对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办企业的项目支持,培育一批成长性好、核心竞争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支持西部地区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市场前景好、技术成熟、有优势、有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项目。 企业申报的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要坚持市场导向,有较强的创新性,有较高附加值,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 本指南不涉及农业类项目,农业类项目均归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有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由科技部另行发布。 企业申报没有列入《指南》的项目,原则上本年度不予支持,《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企业不要申请。 对于部分技术领域或行业中具有共性的项目,本年度创新基金将采用专题评审方式集中受理企业申请(具体要求详见《各年度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 申请者必须注意: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将通过竞争择优产生,审查筛选过程规范、严格,只有创新水平高和市场前景好的项目方有可能获得创新基金资助。 各年度年度创新基金不支持的项目在本指南各领域项目前言或项目中明确标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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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
杭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资助管理办法
下一条:
创新基金申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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